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温委发〔2013〕65号)精神,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科技创新百强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3年度列入温州市统计范围的所有规模以上企业。 二、评价程序 评价数据来源于2013年度企业统计报表,不需要企业另行申报。市科技局会同市统计局,根据附件所列的《温州市科技创新百强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对列入评价对象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测算、排序、评定,并组织有关专家讨论审定。 三、评价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经审定后,以文件的形式公开发布,在温州市有关媒体上刊登,并给予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开区、瓯江口新区(洞头县)受表彰企业一定的财政科技经费补助,其他县(市)受表彰企业采取转移支付方式由县(市)科技局予以补助,补助的财政科技经费按规定用于冲抵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支出。
附件:温州市科技创新百强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10月23日 |
附件
序号 |
一级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权重 |
指标作用 |
1 |
创新投入 |
0.5 |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相当于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0.25 |
反映企业在资金配置上对技术创新倾向的程度 |
2 |
企业R&D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比重 |
0.15 |
反映企业在人员配置上对技术创新倾向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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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研发机构人员及其经费支出 |
0.10 |
反映企业研发活动平台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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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创新产出 |
0.5 |
企业专利申请数及有效发明专利数 |
0.15 |
反映企业对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掌控情况 |
5 |
企业新产品产值及产值率 |
0.10 |
反映企业创新产出效率及对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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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及增长速度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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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利税率 |
0.10 |
反映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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