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单子多的销售员,一定接到不少采购的电话:要求在原来的价格基础上降价1%。原因无它,因为从5月1日起,增值税从17%降到了16%。
很多销售员都没有去细算过这笔账,从感觉上来说,似乎给客户下降1%是合理的,但从直觉上又觉得简单降价1%不太对。感觉不对,有点乱,得捋一捋。
现在假设你的采购成本是100元,成交价是120元。如果按17%增值税率,你的进项税是100*0.17=17元,出项缴税是120*0.17=20.4元,实际进项抵扣后,你的纳税额为:20.4-17=3.4元。实际利润为120-100-3.4=16.6元。
如果你不给客户降价,增值税为16%,则你的进项税是100*0.16=16元,出项税是120*0.16=19.2元,你的纳税额为:19.2-16=3.2元,实际利润为120-100-3.2=16.8元。这意味着,如果你不给客户降价,少缴纳的0.2元税都归你了。
如果你给客户降价1%,则成交价是120*(1-1%)=118.8元。如果按16%增值税率,你的进项税是100*0.16=16元,出项缴税是118.8*0.16=19元,实际进项抵扣后,你的纳税额为:19-16=3元。实际利润为118.8-100-3=15.8元。这比原来未降价未减税少赚了16.6-15.8=0.8元,利润减少了4.8%。
这不算不知道,算了吓一跳。不是说好降1%的吗?怎么利润一下降了4.8%?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细心的销售员应该注意到:在你给客户降价的情况下,如果你的供应商没有给你同时降价,那么,你的利润将损失将近5%。所以,买卖有风险,降价需谨慎。
所以,如果你要给客户降价,你一定要首先确认,你的供应商是否有给你同步降价,要不然,这单的提成就被你降没了。
那么,降价1%是否合理呢?
我们知道,当我们报出含17%的价格时,实际上隐含了我们的不含税价。成交价120元,实际上不含税的价格是120/1.17=102.56元。如果现在按16%增值税,那么含税价将是102.56*1.16=118.97元。
如果单纯按成交价下降1%,那么120元降价后的价格为120*0.99=118.8元。两者相差118.97-118.8=0.17元。也就是说,单纯降1%,实际上是多降了0.17元。
两者之间利润有什么差别呢?
我们假设你给客户的降价方式和你的供应商给你的降价方式是一样的,即你给客户降1%,你的供应商也是给你降1%;你给客户降价按照未税价*16%的方式算,那你供应商亦然。
同样都是下降1%的情况,你的成本为100*0.99=99元,你的成交价为120*0.99=118.8元,进项税为99*0.16=15.84元,出项税为118.8*0.16=19.01元,利润为118.8-99-(19.01-15.84)=16.63元。
另外一种降价方式,你的成本为100/1.17*1.16=99.15元,你的成交价为120/1.17*1.16=118.97元,进项税为99.15*0.16=15.86元,出项税为118.97*0.16=19.04元,利润为118.97-99.15-(19.04-15.86)=16.64元。
也就是说,按照未含税价加上16%的税的这种方式给客户降价,总体利润会比直接降1%略高一点。主要是因为1.16/1.17=0.9914,比直接降1%的0.99高一点点。两者相差0.9914/0.99-1=0.14%,也就是千分之一点四,一千万的成交额,相差1.4万元。
最终的结论就是:给客户降价是合理,前提是你的供应商一定要给你降价,否则你会失去将近5%的利润。如果给客户价格,采用成交价/1.17*1.16的降价方式更为合理,符合计税的原理,而且利润会比单纯降1%多千分之一。客户要求降1%,只是受增值税降1%的误导。无论采用哪种降价方式,利润比未降税前都要更高,大约高千分之二,这是降税的福利。